写信须知
初次使用区长信箱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栏目的操作说明等内容。
一、操作说明
《区长信箱》需注册并登录后方能写信和查询。
1、注册。按系统提示注册。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2、登录。在首页面上,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登录到“我的政民互动”平台,打开《区长信箱》即可写信。
3、写信
(1)写信前,您可以查看“热门信件选登”或通过查询检索功能寻找是否已有类似问题,以利于您更好地网络问政政务信箱。
(2)通过打开“机构职能”,可以帮助您正确选择信件受理单位。
(3)如果您不知道向哪个单位投信,可以点击“我不知道哪个单位”,选择默认受理单位,由他们帮您转交相关职能单位办理(可能处理周期较长,建议尽量选择具体单位)。
(4)在“内容是否公开”中,如果您选择“是”,表示您同意我们在必要时可以在网上公开您的信件和答复处理结果;如果您选择“否”,我们将对您的信件严格保密。
4、查询。如果需要查询自己信件的办理情况,请您登录到“我的政民互动”平台,打开“我的回信”,就可以看到自己历次提交的信件列表,点击某一信件的标题,即可查看该信件的办理状态或答复意见。
5、收藏。如果您需要收藏网上公开发表的信件,打开该信件,点击“添加到我的收藏夹”,就可以将它放进自己的收藏夹内。您也可以在自己的收藏夹中删除该信件。
6、答复评价
您可以对答复意见作出评价(满意、基本满意、需要改进),如果您没有作出评价,我们将认为您的评价是满意。对需要改进的信件可以立即继续写信。
二、不予受理信件
1、明显违背政策法规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信件。
2、反映的情况仅凭分析、猜测,无具体事实依据、无从调查或落实问题的信件。
3、反映的问题不在投信列表显示所有受理单位职权范围之内的信件。
三、信件办理流程
1、在受理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信件
网友提交信件—→信件送达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办理并回复—→网友在“我的政民互动”平台上查看办理结果并作出答复评价。
2、不在受理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信件
网友提交信件—→信件送达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将信件流转到相关职能单位办理—→相关职能单位办理并回复—→网友在“我的政民互动”平台上查看办理结果并作出答复评价。
3、属于几个受理单位职权范围的信件(即联办件)
网友提交信件—→信件送达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办理并回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事项—→受理单位将信件流转到相关职能单位办理—→相关职能单位办理并回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事项—→网友在“我的政民互动”平台上查看办理结果并作出答复评价。
四、信件处理时限
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五、写信需要注意的事项
1、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等要素尽可能齐全,文字应该简明扼要。
2、您在投诉、举报时,应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通报解决结果。
六、友情提醒
建议您信中咨询或投诉的内容在您所选择答复单位的职权范围之内,避免因信件转办延长答复时间。
感谢您对《区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