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 遵义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法治政府建设
  • 2025
  • 04/01
  • 14:05:00
  • 来源
  • 字体
  • 分享

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及遵义市红花岗区《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红法委发[2024]1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城乡建设发展环境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学习宣传情况。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计20余次,局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目前共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次。每年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LED屏、下社区现场发放讲解资料等方式宣传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让宪法深入人心。组织职工下企业下社区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二是依法行政情况。积极做好执法证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实行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57人。积极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我局案件线索已移送综合执法局98件,已处罚20件,退回2件,正在处理76件。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遵义市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抽取执法人员共计55人,抽查对象148个。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4年,我局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65件,《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20件,《招投标准入登记》38件,《城市树木砍伐审批》4件,《既有住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0件,《消防验收备案》47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形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逐渐提高。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尚待进一步提升

我局部分工作人员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高,重经济发展、轻法治思想在一定范围还存在;部分人员认为依法办事框框多、程序繁琐,不便于开展行政工作等。这些思想严重阻碍了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法制建设与法律实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法制建设仍然存在不平衡现象。我局处于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法治工作的执行者。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基层法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基层法制机构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还较为突出。受政府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和财政不足的影响,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大量设置门槛低、薪水少的临聘岗位,基层工作人员待遇差,流动性大,导致整体素质提升缓慢,这些在客观上造成基层政府的法制机构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制约和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行政执法仍是薄弱环节。法治政府建设重在法律实施,但行政执法中仍存在行政权限划分不明、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主体与执法职责不清等现象;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选择性执法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法治进程。

(三)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虽能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而是以业务工作代替法律法规学习,缺乏对法律法规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四)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不够有力。虽然按要求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法治工作任务,但自己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方面,主要侧重于学习与住建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对其他法律法规内容的学习研讨,组织专题学习不够,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方面思考不够,办法、措施不够有力。

(五)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虽然已制定了相关执法程序规定,但仍有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随意性现象,影响了执法公信力。如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执法人员未按照时间节点答复申请人,程序违法,导致败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浩大的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共同努力、坚持不懈才能完美竣工。我局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法治知识学习

认真抓好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实施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频次,扩大普法范围,宣传城乡建设部门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实际成效,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同时,通过专家授课,网上视频教学、线下培训以及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法治应知应会测试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新进公务员,2021年以来新提拔干部的法治知识学习,确保上述三类人员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及时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工作方案安排及时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规范行政权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做好每年的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及新领执法人员的上报工作,建立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同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执法告知服务,柔性执法等行政执法模式,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开展专项执法规范培训

针对存在不规范执法的问题,组织专项执法规范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严格遵循执法标准。建立执法反馈机制在执法结束后,要求专职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总结和反思,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2025年4月1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隐私说明| 网站年报

遵义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主办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行管理: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5203020014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电子邮箱:hhgxxzx@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电话:0851-28433259

传真:0851-28436118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黔ICP备19013276号 52030202001026号

技术支持: 博虹科技  建议使用谷歌(谷歌、火狐、IE9+)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