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大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将我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教育,厚植法治理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依托理论学习会、“三会一课”,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及《数据安全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数字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年内累计开展相关学习20余次。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廉政谈话等方式,多维度开展廉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牢法律底线。年内开展现场廉洁教育1次,廉政提醒谈话20余人次。三是深化法治宣传。紧扣“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普法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面向辖区软件服务、通信行业重点企业,精准宣传知识产权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合规发展”理念。累计开展宣传25家次。
(二)提升法治能力,规范依法执政。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由局党组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并主动邀请纪检组列席参加,充分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年组织党组会议21次,报送“三重一大”事项13次。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均履行合法性审查。年内大数据领域招商引资协议、《遵义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红花岗区分中心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等重大事项均征求司法局意见并完成合法性审查。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等工作,确保决策与管理行为合法合规。全年法律顾问为重大项目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19条。
(三)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年内通过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6条,部门工作动态信息5条。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牵头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复率100%。三是及时回复群众诉求。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及平台转办件的受理答复工作,坚持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确保群众反映的基站建设、井盖损坏等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置与满意回应。2025年,共接待办结信访事项1件,办理12345热线求助、投诉、咨询等各类事项152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不够精细。针对软件服务企业、干部职工的差异化普法不够精准,未能有效贴合企业发展和干部职工实际需求。二是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对《数据安全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文件,学习不够系统深入。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聚焦思想引领,深学细悟法治要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持续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聚焦规范履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要求;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推进内部监督制约管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保障行政决策与管理合法合规。
(三)聚焦普法提质,精准开展宣传教育。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精准对接软服、通信领域企业及干部职工普法需求,通过案例教学、“干部上讲堂”等形式,依托“一企一策”走访,对服务企业、干部职工开展差异化、靶向性普法,提升普法实效;系统组织学习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定期推送、法治知识竞赛等方式,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审:练晶晶
二审:石小方
三审:李虹庆

520302020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