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法治遵义建设和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较好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红花岗区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法治思想体系建设,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法治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印发《红花岗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深度融合。
2.坚持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增强本部门抓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一是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学习,依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学院”“法宣在线”等平台,以换发《行政执法证》为契机,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监管与普法并重,依托“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宪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通过日常监管、送法上门、集中宣传等多形式宣贯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营造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切实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律意识,增强合法诚信经营自觉性和依法维权能力。三是确保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9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夯实市场监管制度根基
1.持续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一是印发《红花岗区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明确全面加强公平竞争制度机制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制度,做到审查机构固定明确、审查标准统一规范、审查范围全面覆盖、审查程序严格高效,全面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效能。二是继续完善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认真研究有关工作,推进制度落实,不断加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体会议(或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对会议议定事项,认真抓好落实。三是扎实做好红花岗区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对区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从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抽查清理,2025年共抽查18份,存在问题1份,已整改完成。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完善与市场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进行研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保障了市场监管执法的公正性。
3.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健全完善法治实施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信用监督效能逐步提升。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统筹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进一步推进双随机监管全覆盖,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持续做好企业信用公示、信用修复管理,促进经营主体讲信用、重信用、守信用,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环境。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为抓手,通过“市场主体防范信用违规风险学习自测”等形式提升市场主体开展年报的自觉性,降低市场主体对职能部门的依赖性。加强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规定,强化信用约束,共受理企业移出533户,列入140户,个体移出2910户,联审联查13040人。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重点行业为基础,实施靶向抽查,按照《红花岗区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截至目前,累计开展随机抽查活动142次,随机检查对象2687家,抽查事项312项,已公示随机抽查检查结果2687户。扎实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以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餐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金融行业及高危行业作为检查重点,累计检查企业、个体户4189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余户,引导办照办证726余件。
2.深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顺应“职能驱动”向“流程驱动”转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建立涵盖市场主体准入、经营、发展、退出全生命周期的市场服务体系,形成审批、监管和执法高效衔接、“线上线下”“本地外地”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拓展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及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实现市场主体日常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深化协同审批、并联审批、集成审批,推动更多高频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化学融合”。
二是扎实抓好“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事项落实,大力推行全程网上办理。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平台,推动落实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原先“工商、税务、刻章、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开户”七个串联流程合并为企业开办一个流程,实现“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同步办理、限时办结”,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同时线下设立企业开办专窗,窗口承担企业开办现场咨询、前台收件、一窗发放等工作,各业务部门派驻后台负责相关事项审批决定,实现前后台全程无缝对接,并且为新登记企业免费提供企业开办“大礼包”,免费发放公章、电子营业执照,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开办的制度性成本,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聚焦国计民生,针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发现涉嫌行政违法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置,坚决做好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前后两篇文章”。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426件,其中不予处罚83件,办结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案件21件。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程序、按规定执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行政执法持证亮证、执法结果主动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三项制度。
5.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一步厘清市场监管权责,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市场监管执法、服务等各项工作在法治框架内运行。现有职责987项,其中:行政许可权力9项、行政裁决权力3项、行政确认权力1项、行政检查权力24项、行政强制权力23项、行政奖励权力6项、行政处罚权力915项、其他类权力6项。
6.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有效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认真履行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提升行政复议答复质量,降低复议案件被纠错率;建立复议诉讼案件纠错机制,针对败诉案件由案件责任部门进行研究整改。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9件,其中,5件原告未应诉或者未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已裁定按撤诉处理,1件驳回原告起诉,1件原告主动撤回起诉,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案1件,调解结案,不存在败诉情况;被提出行政复议案件169件,已办结169件,被纠错9件。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高质量推进“四大安全”监管
1.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节、重点场所,重点把好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三道关口”,辖区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一是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守护”。开展“校园餐突击战”专项行动,构建校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来源追溯体系,有效保障供校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校园食材配送企业农兽药残留及重金属监测100% 覆盖,每周抽查配送企业进出货票据真伪,确保供校农产品安全可溯、全程可控。全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89家供餐学校全部接入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餐食加工全过程可视化监管;累计排查学校食堂安全隐患145条,隐患整改完成率100%;兑现校园餐相关举报奖励1起,发放奖金800元,形成有效监管。二是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精准化监管”。针对养老机构老年人饮食特点,实施“三严格一强化”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每餐留样不少于125克,留存48小时以上)、严格规范餐具清洗消毒流程、严格“三防”设施配备标准,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技能培训。累计检查养老机构食堂42户次,排查隐患2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三是聚焦重点整治,开展专项行动。围绕校园食品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紧扣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统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暨肉制品、糕点类食品、网络餐饮治乱等各类食品专项行动9个,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治理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市场食品规范化程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监督检查。聚焦屠宰检疫监管、肉类产品监管,推进肉类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加工病死畜禽、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肉类产品制假售假等行为。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1110批次(不合格20批次),抽检不合格批次均按要求完成核查处置。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20余家次,食品经营主体1300余家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130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查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8起,已办结54起,涉案金额11万元,罚没物资14万元,发布农村食品典型案例3期。开展肉制品安全夜间行动9次,联合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1次,排查发现肉类制品问题9个,均已完成整改;依法查办肉制品相关案件3件,罚没款1.5万元。同时聚焦高峰时段和重点区域,加强对肉类、海鲜等重点领域食材和食品的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肉及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杂掺假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行为,发现食品安全隐患39项,责令改正12户,均按要求完成整改。扎实开展餐饮环节禁毒和“两超一非”专项检查,共计进行罂粟快检 119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四是构建了多载体、多形式、全方位的科普宣传体系。线下通过“3 ·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线上依托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提示、工作动态29期。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1387件,按时办结率100%。
2.保障“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紧紧围绕“四个最严”的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强化药械市场风险防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日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两品一械”的监管,按质按量完成抽样检测工作,大力整治规范医药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2025年,区市场监管局有力推进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加强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监管,检查网络销售企业106家次,加强“两品一械”监管,大力整治规范医药市场秩序,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58家次,检查医疗机构137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00家次,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28家次,完成了省、市级药品抽检任务,全覆盖检查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和医疗美容机构,抽检药品37批次,“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有序推进,药品上报不良反应632例、医疗器械197例、化妆品71例。开展“5·25护肤日”“药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科普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普及“两品一械”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活动期间,共举办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
3.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目前,我区现有在用特种设备数9120台,设备登记率99.97%,设备检验率99.02%,本年度事故0起,在用使用单位1273家,气瓶充装单位1家。全面排查问题隐患,查处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14起,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扎实开展城镇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安全隐患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结合元旦、春节、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对商场、超市、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日常维保及应急演练情况等进行检查,做好重大活动、会议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2025年,出动执法人员82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家410家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0余份,查处案件13件,共计罚款11.6万元。组织忠庄、万里路、长征、北京路、中山路街道办辖区特种设备重点企业,开展特种设备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宣贯会,讲授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人员安全意识素养;联合区应急局、深溪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在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锅炉)事故桌面推演应急演练活动,提升了企业的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和紧急救援处置能力,参与演练人数共计40余人;组织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册100余册,为群众解答相关知识10余条。
4.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一是完成2025年度生产、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23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监管,抽检电线电缆4个批次,卫生巾2个批次,均合格。二是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发《关于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5年民用三表计量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关于加强房开商及物业公司领域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召开行业主管部门调度会2次,民用三表服务企业行政约谈会2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民用“三表”计量、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关于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的通告》。排查发现问题28个,已整改28个,整改率100%;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数34件;健全完善制度数2个;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6人;立案查处5件;简易处罚2件,共计罚没款5938.14元;共计办理相关投诉52件,均已处理完毕。三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制作发放《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宣传资料,目前我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仅1家,销售商4家,相关检验检测机构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22家。召开建筑保温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抽检工作,辖区5家生产销售企业已于2025年6月份配合省检测院进行了抽检工作。对建筑保温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立案1起,电动自行车立案1起。2025年我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了解不够。
二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谨、不严格的问题,执法人员缺少服务意识,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一些涉嫌违法的经营主体,仅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与严格落实执法监管的要求有差距。
三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法工作创新不足,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工作的范围不广、办法不多,存在普法方式简单化、机械化、形式主义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切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加强部署安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推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突显学习成效。
(二)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基本理念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底线思维,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强化监管执法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建立完善“学法、用法、述法、考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大力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理念备受推崇、法治工作备受重视、法治人才备受尊重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市场执法力度。以市场监管系列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存在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等负面影响严重的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
(四)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成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到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营造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确保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9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一审:陈竹勇
二审:王正富
三审:赵良志

520302020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