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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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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民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遵义市红花岗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立足民政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法治化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1.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优化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办事流程。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折返跑”问题。2025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456对,离婚登记1854对,补领婚姻登记证件613对,其中跨省通办78对。

2.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中,严禁违规设置准入许可和门槛,保障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平等登记。梳理完善区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5版)和区民政局2025年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1.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 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

2.扎实推进改革试点。按照《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要求,配合区营商管理局深入开展新一轮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3.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法公开采购意向、采购结果等信息,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配合区财政局做好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杜绝在采购项目中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

4.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管理服务中,依法保护民办养老机构、殡葬服务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建立健全与民政领域相关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 积极清理拖欠账款。落实预防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对全局涉及的工程、服务等款项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发生。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配合做好相关执行案件化解工作。

 6.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理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区民政局印发《遵义市红花岗区民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区民通〔2025〕97号 ),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线、基础性作用。

(三)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确保送审率和报备率均达100%。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2件、现行有效1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公开透明,2025年全年召开局党委会24次、党政联席会11次,向区纪委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29期。

3. 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我局与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案件和行政措施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起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均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并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社会组织双重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及时公布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畅通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渠道、完善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程序,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2025年共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8例,变更登记21例,注销登记11例,完成241家社会组织年检,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2025年我局共清理僵尸组织12家,其中注销登记2家,移交区综合执法局撤销10家。

2.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抓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

3.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认真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方式,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持续推行“扫码入企”工作,探索运用非现场监管方式。针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4.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依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025年度殡葬领域排查发现问题18个,整改率100%,追责问责25人,清缴追回资金99.391万元,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8件,健全完善制度9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条;养老领域排查发现问题38个,整改率100%,追责问责23人,清缴追回资金12.8628万元,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13件,健全完善制度5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0条;救助领域排查发现问题10个,整改率100%,追责问责9人,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17件,健全完善制度3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条;慈善领域排查发现问题9个,整改率100%,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条。深入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检查。

5. 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治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问题。经自查,本局不存在上述问题。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严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6.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及时受理办理12345热线和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问题,2025年接收民政领域工单208件,其中咨询工单77件,求助工单94件、投诉工单33件、举报类2件、建议类2件,均已处置完成归档。针对12345平台上涉及民政的咨询、投诉、建议、求助等事项,由专人负责及时分派相关科室处理,按照节点回复回访。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婚姻登记处,对于前来申请登记离婚、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工作人员主动进行调解,发现有婚恋纠纷、家暴行为、婚内出轨行为等重点矛盾问题的,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2025年共向区综治中心推送92起矛盾隐患较大易发生命案的信息。

2. 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针对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培训,提升应诉能力。

3. 发挥信访化解作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2025年,共受理民政领域信访事项163件,按时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有效防范了重大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1.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民政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 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 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度述职中,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民政领域依法行政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1. 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2025年,组织中心组学法4次,举办民政法治专题培训2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次。

2. 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对照“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总结本系统普法工作成效,梳理典型经验和案例。同时,积极谋划“九五”普法规划思路。

3. 加强重点群体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婚姻登记场所、养老机构等融入法治元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八)积极配合示范创建与法治督察

1. 全力配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统一部署,全力配合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认真准备实地评估相关材料,以创建促提升,展现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2. 自觉接受法治督察。积极配合全省、全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等各类法治督察活动,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

1. 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

2. 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记录、案卷制作等环节有时存在不够细致规范的问题,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专业能力有待加强。

3. 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方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区民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

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4. 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健全完善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基层前沿阵地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结合民政服务对象特点,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认真谋划“九五”普法工作。

6.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督察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民政领域落地见效。



一审:谢艳鑫

二审:吴洪

三审:冉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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