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乡村振兴、农业执法、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耕地保护等重点任务,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文明执法、依法护农能力,为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
一是切实履行局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核心学习内容,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党组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素养。自年初起,坚持每周召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作为必学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三是充分发挥支部学习阵地作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部常态化学习内容,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认知和理论领悟。2025年,全局开展集中学习研讨8次,组织政治理论学习4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党组书记讲授廉政党课1次,常态化通报违纪案例5次。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体系。根据工作部署要求,完成2025年权责清单集中梳理、修改及调整工作,调整后全局共有行政权力308项。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2025年,按要求开展“五长进大厅”工作,完成行政审批工作7140件;落实处置“12345”市民热线工单111件,接收率、处理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完成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共5个大事项,结果完成率100%。三是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激发产业活力。常态化开展“企业之家”精准服务,聚焦主体培育重点,强化示范引领带动,2025年成功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夯实法治基础,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建强法治工作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2025年,全局领导班子配齐配强,明确依法行政具体负责股室,压实工作责任。截至2025年底,全局有领导班子成员9名、行政执法人员31名,内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个,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名(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1名)。二是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严格落实学习培训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培训,重点强化公共法律知识、专业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提升,2025年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人均接受培训不少于60学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法律知识考核合格率均达100%。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政行为,推动案件办理全流程留痕、闭环管理。2025年,全局办理案件均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制作文书,实现执法文书格式统一、内容规范、流程明晰,案卷及时归档管理,执法文书规范率达98%;在区司法局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获评优秀,1件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2件案件获评市级典型案例。
(四)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深化执法机构改革,推动执法办案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文书与案卷制作标准,强化执法全员培训,推行柔性执法、规范涉企检查;全年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未发生执法冲突,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与行政审批。农机安全监管方面,开展联组学习21次、安全宣传2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80余份、宣传信息3600余条、宣传卡80余张,完成农机年检158台,年检率94%。行政审批方面,完成养殖场审批(年审)9家、兽药经营企业审批(年审)5家、动物医院(诊所)审批(年审)22家。行政执法方面,聚焦长江禁渔、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5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889个次,查办案件43件(办结39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罚没款8.40万元,没收违法物资753公斤、标值3.71万元,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方面,2025年指导各镇(街)审批宅基地161宗、面积32.13亩,完成宅基地问题图斑整治10个。四是扎实开展农业领域禁毒工作。制定禁种铲毒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指导组;开展毒品原植物踏查37次,未发现非法种植情况;结合农业技术培训开展禁毒宣传9次,覆盖700余人次,严格落实农机驾驶员禁毒监管责任;拨付金鼎山镇禁毒帮扶经费5190元,联合开展禁毒宣传2次、踏查30余次(踏查面积1000余亩);督导辖区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兽用精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五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工作会议4次,专题部署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培训16期,覆盖389余人次,组织排查暗访700余人次,未发现黑恶势力相关线索;聚焦农业领域“六霸”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2起(罚没7.29万元)、动物相关违法案件5起(罚没0.4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
(五)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强化农业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工作。2025年,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有成员37人,聘任仲裁员22人,仲裁委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5人;设立乡镇调解委员会8个,配备镇村级调解员100余名。全年组织开展调解仲裁业务培训会1次、集中宣传2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156件。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严格依法行政,全年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未发生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案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聘请专职法律顾问1名,全程参与全局法律调解、纠纷处理、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工作精准性、创新性不足。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轻农户等群体的普法形式较为单一,精准化普法力度不够,未能充分贴合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
二是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基层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面对农业农村领域新业态、新问题的法治应对和处置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三是法治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破解农业农村发展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权限下放镇(街)后,与镇(街)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中的统筹协调、联动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全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更实的作风、更硬的举措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健全制度执行监督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持续组织执法人员、农业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及张贴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农资市场管理、农业生产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考核督导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持续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应诉流程,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应诉工作。
四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聚焦长江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
五是持续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水平,健全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化解各类涉农纠纷,持续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助力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2026年3月26日
初审:王顺刚
复审:夏仁常
终审:罗 睿

520302020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