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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
  • 03/30
  • 15: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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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为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理论根基

我局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是深学细悟核心要义。局党组带头,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重点研学《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发挥领学促学作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主持法治学习,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谈认识、谈体会。推动学习向基层延伸、向全员覆盖,营造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服务大局,彰显法治保障实践效能

紧密围绕中心工作,自觉将法治建设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各环节,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考察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企执法中可能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五乱”歪风。

二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土地征收、矿权出让、规划审批、执法监管等工作中,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协同推进,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依法有效化解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征地补偿、不动产登记等领域行政纠纷。行政复议应诉保持较低败诉率。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风险排查与依法管控,在法治轨道上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严格依法履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规划、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流程。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5年,共依法查处土地、矿产等领域违法案件102宗。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信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结果、部门预决算等群众关切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不足

一是学用结合有待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掌握在系统性、贯通性上还有提升空间,运用其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解决自然资源领域复杂矛盾和新兴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

二是执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三项制度”在个别执法环节落实还不够完全到位,如全过程记录的音像资料归档管理等方面尚有提升空间。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是普法宣传实效有待增强。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利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场景式普法的创新不足。普法内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紧密度、针对性可以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提升。

三、整改措施及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2026年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一是在理论武装与转化运用上实现新突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作为核心教材,推动学习由“知”向“行”深化。重点围绕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等难点堵点,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举措、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与包容审慎监管上展现新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深化涉企执法专项治理,建立“五乱”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处理闭环机制。为市场创新提供更加宽容稳定的法治预期。

三是在规范执法与矛盾化解上追求新实效。全面推进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和音像资料规范管理。实行重大复杂案件法制审核提级把关和集体讨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行政调解机制,力争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内。

四是在精准普法与法治文化建设上探索新路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营造全员崇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压实责任,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花岗区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初审:潘珍

复审:张迅

终审:黄礼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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