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延安路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办经济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组织保障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延安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学习,确保延安路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动。全力配合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加强法治宣传,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全民法治意识。2025年组织街道办居干部集体学习法律培训会4次,专题现场宣传11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通过网格微信进行广泛宣传。
(二)健全治理体系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属地权责清单,开展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企业之家”运行机制》《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深化“五个通办”,深入推进“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汇集社保、户籍、税务等事项采取一站通办。强化安全监管,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依法实施应对措施,全年组织开展集中检查50次,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922处,整改完成1922处,实现安全隐患排查零遗漏、安全隐患整改全达标、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送审率、报备率均达到100%。依法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100%的开展了合法性审查。聘请专业律师作为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为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在重大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效衔接,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执法程序,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聚焦生态环境、文化旅游、自然资源、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进行多方位的宣传,严格防控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专项治理和“护苗”专项行动,并对各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执法差错,限期整改;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执法人员责任。2025年开展联合整治 40 余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140次,有效取缔流动摊点20余处,规范门店经营60余户,清理堆积物30余处,拆除破旧宣传条幅 20余条。
(五)完善预防调处机制,推动矛盾基层化解
持续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利用好网格员、公安、矛盾多元调解中心三支队伍,充分发挥“三级联调”功能,对排查发现的各项矛盾和风险隐患提前介入、主动调处,积极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对辖区矛盾纠纷实行日排查、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特别是针对家庭婚恋纠纷、民间债务纠纷、商业经营纠纷、欠资欠薪纠纷等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真正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化解、事后有跟踪。
(六)贯彻法治为民理念,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托网格化信息平台、办事处微信公众号等,定期推送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等高频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线下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全年接待群众来访咨询70余人次。同时,加强法律援助,落实法律援助优惠政策,对本辖区范围内申请援助当事人进行咨询和初审,确保辖区有法律需要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年共接待辖区当事人法律援助咨询15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人员法治学习不够深入。由于法律知识相对比较专业和系统,大部分工作人员还是停留在被动的学习、简单学习表面,主动深入学习理解法治知识的自觉性不够,对各类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还有待提高。
(二)法治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科室在法治政府建设协作上有待进一步深入,相关协调配合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依法执法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
(三)法治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依然主要靠传统宣传手段,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度和深入度不够,导致法治宣传的效果不如预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同区直相关部门联系,持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二)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法治合力。进一步明确街道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同时加强与区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实效。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针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经营户等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切实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初审:何安康
复审:陈寿军
终审:欧阳逊

520302020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