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关于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4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并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决定自12月2日0时,解除忠庄街道忠庄居凯莱国际一期南苑24栋一单元、忠庄街道忠庄居凯莱国际一期南苑24栋二单元、忠庄街道忠庄居凯莱国际一期南苑24栋三单元、忠庄街道忠庄居东都金麟府南苑48栋一单元、忠庄街道忠庄居东都金麟府南苑48栋二单元、深溪镇坪桥村大湾组遵义大道74号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红花岗区疫情处置前线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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