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产品质量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09:45:37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4月数据】
2025年4月,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全国12315平台收到投诉举报644件,其中投诉544件,占受理总数的84.47%;举报100件,占受理总数15.53%。应办结604件,已办结604件,按时办结率100%。
投诉举报的热点主要集中在食品、餐饮住宿、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及配件、白酒等方面。
【典型案例】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功调解一起和田玉手串售后纠纷
2025年4月18日,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投诉,反映其在红花岗区某珠宝店购买了玉珠子,消费金额440元,现发现该产品疑似脱漆,要求商家退款和赔偿,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接投诉后,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该珠宝店了解具体情况,经查,消费者2024年3月29日在该店购买和田玉手串,并选购金珠混合编织而成黄金和田玉手串,手串附有《宝石鉴定书》,消费者佩戴一段时间后手串上存在污渍及磨损。2025年4月18日,消费者到该店反馈手串变色问题,商家免费对其购买的手串进行清洗,但清洗后未到达消费者预期。经我局工作人员积极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提供一次价值120元的返厂保养,消费者表示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在购买珠宝玉石等贵重商品时,应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凭证、产品证书等凭证资料,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反映或直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陈 敏
二审:宋 涛
三审:赵良志
遵义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主办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行管理: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5203020014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电子邮箱:hhgxxzx@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电话:0851-28433259
传真:0851-28436118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黔ICP备19013276号
52030202001026号
技术支持: 博虹科技 建议使用谷歌(谷歌、火狐、IE9+)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