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产品质量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12:33:19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5月数据】
2025年5月,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全国12315平台收到投诉举报612件。其中投诉524件,占受理总数的85.62%;举报88件,占受理总数14.38%。应办结462件,已办结462件,按时办结率100%。
投诉举报的热点主要集中在食品、餐饮住宿、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居用品等方面。
【典型案例】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功调解一起电器消费纠纷
2025年5月21日,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投诉,反映其在红花岗区某电器公司(以下简称商家)花费19000元购买电视,收到货后发现电视是坏的,商家工作人员将损坏的电视带走但并未告知消费者后续处理结果,消费者致电商家咨询处理结果时商家却答非所问,故来电投诉,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接投诉后,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商家经营场所了解具体情况,通过调取物流记录、询问运输人员等方式核实,确认电视机损坏系商家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导致,商家对商品损坏负有全部责任。经我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承诺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全新的同款电视机,因调货需要,将在4-7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消费者表示理解。同时,商家表示在新电视送达时,将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安装调试,确保产品正常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之规定,本案中商家应对其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履行更换义务。
消费者在购买电器产品时,收到货务必当场开箱验货,仔细检查商品的包装完好程度、有无拆封痕迹等细节以及质保卡、发票等是否齐全,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并及时向商家反馈,协商解决问题。如遇售后推诿,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消费者协会等维权组织寻求帮助,也可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陈 敏
二审:宋 涛
三审:赵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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