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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12315投诉举报情况公示

  • 2026
  • 04/23
  • 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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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产品质量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4-23 14:10:12 文号
发布机构

【3月数据】

2026年3月,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全国12315平台收到投诉举报606件。其中投诉492件,占受理总数的81.19%,举报114件,占受理总数18.81%。应办结506件,已办结506件,按时办结率100%。

投诉举报的热点主要集中在食品、餐饮和住宿、服装鞋帽、五金及装修建材、家用电器。

 

【典型案例】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调解一起电冰箱质量故障消费纠纷

 

2026年3月5日,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12315平台投诉,消费者反映其在红花岗区某家用电器店购买的电冰箱,尚在保质期内突发质量故障,无法正常制冷,导致冰箱内大量食材全部变质,对自己造成损失,现该店铺已经关门停业,消费者联系厂家售后维修进度缓慢,维权受阻,遂向我局投诉,要求商家赔偿食材损失15000元。

接诉后,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情况,经核实,厂家售后已完成冰箱维修工作。为依法化解消费纠纷,2026年3月13日,我局组织双方调解,消费者提出在售后人员维修并更换零件期间,冰箱一直处于停用状态,冰箱内食物全部变质,损失货值金额15000元,要求商家全额赔偿,商家不同意,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2026年3月18日,我局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向双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疏导矛盾,最终,商家同意一次性向消费者赔偿经济损失500元,消费者对该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并接受,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消费纠纷圆满解决。

在此,红花岗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家电产品时应注意:一是销售者倒闭不等于责任消失,遇到商家停业,应优先联系品牌官方售后履行三包义务;协商不成时,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二是证据留存是关键,务必保存购机发票、保修卡、故障照片/视频、食材损失清单、沟通记录,便于快速维权;三是损失赔偿有依据,质保期内质量故障导致食材、物品损毁,属于直接财产损失,经营者必须依法赔偿。


一审:张  珏

二审:宋  涛

三审:李永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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