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23 15:49:16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1.为什么要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
答:近些年来,全国在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大量占用耕地,致使全国的耕地面积逐年减少。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人的饭碗必须掌握在中国人自己手里”。所以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已经是当前重要的工作。
2.如何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
答:粮食生产事关国计民生大事,目前全国全省粮食生产总体稳定,但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背景下,保障粮食供给面临新的挑战。各级政府及广大的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粮食安全摆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3.采取什么措施稳定粮食生产种植面积?
答: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关系,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关系。有条件的地方要想方设法扩大粮食复种面积,着力发展优质稻、小麦、薯类和高粱、薏苡、荞麦等特色杂粮生产,积极推广粮经轮作、水旱轮作、“绿色+”等技术。优化粮食作物品种、品质结构。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和宜机化改造,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和供给能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粮食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全面落实粮食适度规模生产扶持政策,提升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
4.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是如何划定的?
答: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
4.目前在耕地内种植绿化树木及苗圃的怎么处理?
答:红花岗区自开展“非粮化”工作以来,对全区在耕地内种植绿化树木及苗圃的种植企业、大户、农户等进行摸排,目前共93家办证苗圃,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苗圃54家。苗圃占用基本农田面积2000余亩。2021年5月27日,区林业局举办全区林木种苗相关工作和执法宣传培训,对各镇办林业站工作人员和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林木种苗相关工作和执法宣传培训。会上再次传达了《贵州省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草局严格保护耕地切实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各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签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9月前退出基本农田,目前,只有少部分苗圃在通过卖苗的方式减少苗量,慢慢退出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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