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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8-02 11:24:4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为便于公众了解《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二、编制过程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遵义市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市、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区政府办公室先后于2024年1月24日、4月8日印发了《关于报送2024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按时报送。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编制了《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该文稿于2024年7月18日经六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目录》按照突出针对性、具备可行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24年中心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计3项。其中,应急预案类决策事项1项,公共服务类决策事项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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