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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30)》政策解读(问答)

  • 2025
  • 02/17
  • 1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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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17 15:16:59 文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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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规划》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2016年,红花岗区编制并颁布实施了《遵义市红花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5-2020)》,经过区委区政府多年的努力,顺利完成了规划目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功。为持续巩固提升红花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结合红花岗区实际情况,编制了《遵义市红花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作为红花岗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重要文件,对指导红花岗区凝聚各方力量,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问:《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答: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共享发展;夯实基础、协调推进;统筹布局、重点突破;党政主导、全民参与。

问:《规划》的定位是什么?

答:领航绿色未来,铸就生态典范。战略引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驱动,打造产业技术绿色高地;红色引领,树立绿色发展的文化标杆;绿色发展,构建生态宜居典范区;辐射带动,提升生态文明影响力。

问:《规划》的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提出,要将红花岗区打造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的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问:《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规划》包括建设基础和形式分析、规划总则、规划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五大内容部分。

《规划》结合建设指标现状(19项约束性指标和6项参考指标全部达标),科学规划未来红花岗区在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和目标责任五位一体的各项重点任务,并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科技创新、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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