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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2025
  • 11/11
  • 14: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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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文字解读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11 14:27:42 文件有效性
文号 发布机构

红花岗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深入推进全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花岗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214)等文件精神,积极回应企业发展需求,我区结合实际,系统谋划并推动标准地改革试点,旨在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规范供地程序提高审批效能,为全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涉及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目标要求按照年度标准地出让工作任务要求,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

(二)重点任务前期准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根据项目完成拟出让标准地区域必备的评估二是土地出让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市级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要求,制定符合我区工业类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体系。指标确定后,按程序依规组织土地招拍挂后续监管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指导业主单位按照控制指标建设方案组织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复核。

(三)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协调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优化工作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措施,确保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措施到位二是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标准地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企业对标准地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其他

《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在施行过程中,上级出台最新政策文件与本方案冲突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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