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遵红府办发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11:21:3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遵红府办发〔2024〕11号 | 发布机构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遵红府办发〔2024〕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将各单位承办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并请各单位在2024年10月底前将目录事项落实情况报区司法局。
附件: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2024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4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1).docx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程序 |
组织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 1935 商圈”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 年)》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商务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4.06 |
2 |
《遵义市红花岗区“吾悦商圈”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 年)》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商务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4.06 |
3 |
《遵义市红花岗区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交通局 共同承办:区人武部、区应急局、市交管局一大队 |
2024.07 |
遵义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主办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行管理: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5203020014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电子邮箱:hhgxxzx@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电话:0851-28433259
传真:0851-28436118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黔ICP备19013276号 52030202001026号
技术支持: 博虹科技 建议使用谷歌(谷歌、火狐、IE9+)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