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遵红府办发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4-14 10:10:36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遵义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闭环管理工作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按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三、对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将各单位承办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并请各单位在2026年10月底前将目录事项落实情况报区司法局。
附件: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4日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程序 |
组织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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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遵义市红花岗区耕地恢复过渡期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自然资源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6.02 |
|
2 |
《遵义市红花岗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手续办理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自然资源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6.03 |
|
3 |
《遵义市红花岗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自然资源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6.03 |
|
4 |
《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发改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6.04 |
|
5 |
编制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金鼎山区详细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林业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6.04 |
|
6 |
《遵义市红花岗区气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气象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6.05 |
|
7 |
《遵义市红花岗区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教体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6.09 |
|
8 |
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区林业局 共同承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
202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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