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 遵义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遵红府任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钟建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2025
  • 01/02
  • 15:13:07
  • 来源
  • 字体
  • 分享
信息分类 遵红府任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02 15:13:07 文件有效性
文号 遵红府任〔2024〕31号 发布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工作机构,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

根据区干任〔2024〕105、107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经 2024 年12月19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钟建录同志任红花岗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唐朝珊同志不再担任红花岗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德林同志不再担任遵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培训再就业科科长职务。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2024 年12月31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隐私说明| 网站年报

遵义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主办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行管理: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5203020014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电子邮箱:hhgxxzx@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电话:0851-28433259

传真:0851-28436118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黔ICP备19013276号 52030202001026号

技术支持: 博虹科技  建议使用谷歌(谷歌、火狐、IE9+)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