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遵红府任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10:11:15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遵红府任〔2025〕5号 | 发布机构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工作机构,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
根据区干任〔2025〕12、14、19、22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黄婵任红花岗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珈宏任红花岗区行政学校培训科科长;
吴蜜任北京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红花岗区行政学校培训科科长职务;
胡晓兰不再担任遵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信息科科长职务;
狄红义不再担任红花岗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赵本来不再担任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焱军不再担任红花岗区区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袁健不再担任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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