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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文化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
  • 01/31
  • 09: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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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31 09:16:54 文号
发布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红花岗区文化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区文旅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官井路28号,邮编:563000,电话:0851-282242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十四五”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等,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征集公众对《遵义市红花岗区“十四五”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的意见,并及时更新公开我局的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等工作信息。

(二)依法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无涉依法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成立了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无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按照及时准确、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纳入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内容,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持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梳理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调整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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