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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红花岗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
  • 01/31
  • 09: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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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31 09:20:48 文号
发布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红花岗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红花岗分局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湘江大道湘江投资大厦三楼,邮编:563000,电话:0851-28222146)。

一、总体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22年,我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9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9条(环境质量月报、行政处罚决定书、污染源监管双随机抽查台账等),“部门动态”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分局未接到申请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编辑、送审及发布,严格按照要求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分局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制定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明确具体责任人进行常态化运营维护。

(五)监督保障

我分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分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协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需要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需要充实,仅涉及“重点领域”和“部门动态”,贴合群众实际生活的内容不够丰富。

2023年,我分局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培训,强化工作调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二是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加大政策公开和解读力度,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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