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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
  • 01/31
  • 10: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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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31 10:23:40 文号
发布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红花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党政办公区区政府四楼,邮编:563000,电话:0851-2843325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各项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主题主线,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依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规范性文件方面。2022年我区公开遵红府发、遵红府办发等政策文件40个。二是将相关班子成员担任职务、分工、工作简历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完善。三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875条,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24次,办结网民留言122条;公开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在“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高的建议提案复文等信息19条;四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9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2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1件,其他企业申请1件,现办结率100%。申请量居前的事项为征地拆迁、项目批复等相关信息。2022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动态调整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要求各单位优化完善常见问题知识库系统。二是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今年共录入并发布规范性文件6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沟通机制,要求所涉部门、镇、街必须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提高了各部门公开意识及公开工作能力。二是结合《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1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1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1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多样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丰富,新颖性、创新性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涉及面较广,单位部门之间缺乏有效联动,导致信息更新滞后。

(二)改进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加强对公开内容的规范性管理,增强网站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便捷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协作,增强部门协调配合的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在处理问题时,如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主管部门牵头,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协商,积极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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