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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
  • 01/25
  • 14: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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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25 14:08:33 文号
发布机构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花岗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今年以来,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维护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6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4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需进一步拓展,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个别措施解读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信息公开在时效性上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列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三是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做好精准解读,准确传达政策意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四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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