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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
  • 01/26
  • 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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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26 10:08:23 文号
发布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红花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qjbm/)。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党政办公区区政府四楼,邮编:563000,电话:0851-2843325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各项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通过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遵红府发、遵红府办发等文件17个,发布信息23650条,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6次,办结网民留言141条,公开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报3期。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0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431条。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通过音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对群众的关注点和疑惑点进行解答和说明,提升了政策解读的实用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受理的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2023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有序发布各类信息。二是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立校审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监管。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结合日常巡查及第三方评估建立问题反馈工作机制,精准发现问题并完成整改。二是充分发挥评估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8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14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2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2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4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5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3

14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需进一步细化。今后,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定期更新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围绕稳岗就业、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继续优化政务公开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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