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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
  • 01/26
  • 14: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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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26 14:15:41 文号
发布机构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20条、21条的规定,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

1.根据工作岗位调整,修改了领导之窗。

2.工作动态1条。

3.重点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1条。

4.2023年政府采购公告5条,采购金额1032.4096万元。

5.2023年政府采购中标公告4条。

6.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报告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未接到申请,要求我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明确分管领导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才能上网发布。同时还安排了一名同志专职负责政府信息的报送工作,确保发布的内容具有时效性,能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局的工作动态。

(四)平台建设

截至目前,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贵州政务服务网、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单位政务公开栏、LED屏,同时,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多彩红花岗、红城发布等方式,多渠道、多方位地正面宣传我局政务工作动态和工作亮点。

(五)监督保障

我局已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能及时准确地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上传到政府网站,供广大群众查询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无

无

无

行政规范性文件

无

无

无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无

行政强制

无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在2024年中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能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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