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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
  • 01/14
  • 09: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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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14 09:55:42 文号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红花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qjbm/。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红花岗区税务局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北路38号,邮编:563000,电话:0851-2883222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共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4条、税务行政处罚2434条、行政强制7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并严格对相关信息逐条进行了审核处理,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知晓,充分保障其知情权、申辩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4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常态化更新与动态公开意识不强。年度报告集中于次年年初发布,反映的是上一年的情况,对于年度内新产生的应主动公开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发布的意识和工作机制有待加强,报告与日常公开工作的衔接不够紧密。

2.公开渠道的便捷性与整合度不足。信息发布平台分散于税务总局、省局、市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缺乏统一、醒目的年度报告专栏或聚合页面,不便于公众集中查阅。

(二)改进情况

1.健全保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协同,明确单位内部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建立顺畅的信息报送、审核、会商和发布流程,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政策解读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舆情应对能力和公共服务意识。

2.强化过程管理。推进动态公开将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融入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积累机制,确保报告内容有扎实的日常工作支撑。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日常产生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特别是重要政策、数据、动态等,做到及时、持续发布。

3.加强解读回应,探索公众参与。联合相关业务部门聚焦公众关注的各项税费政策,依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载体通过遵义税务直播课堂办税服务厅学税堂、企业座谈会、税费优惠大走访等方式,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宣传和讲解,同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回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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