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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
  • 01/16
  • 18: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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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16 18:34:45 文号
发布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报告电子版可在红花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qjbm/。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红花岗区财政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99邮编563000,电话:0851-2822315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花岗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挥财政职能职责,细化财政领域事权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顺利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完善信息管理流程。健全完善新闻、信息发布股室、分管领导、分管信息工作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制度,安排专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内容的校对审核,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谨性、精准性和真实性。二是健全依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办理程序合法、答复内容规范。202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规范予以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绩效管理、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要求,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025年,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38条,其中通知公告8条,部门工作动态信息2,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2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6条,权责清单、责任清单3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涉企行政检查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公开平台仅限于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利用率低,公开形式有待丰富。二是公开信息的针对性不够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专业度,不断完善公开方式,实现信息的高质量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初审:张  珊

复审:吴琴琴

终审:李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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