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 遵义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区级部门

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
  • 01/19
  • 11:18:57
  • 来源
  • 字体
  • 分享
信息分类 区级部门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19 11:18:57 文号
发布机构

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红花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qjbm/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创客中心14楼,邮编:5630000,电话:0851-284309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度通过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4财务决算和2024年财务预算等信息,单位工作动态6条信息,政策文件1个。2025年权责清单情况,其中行政许可5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2025年全年共办理网上件92件(其他行政权力),未办理其他类事项的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涉及的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校”。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有效。

(四)平台建设:对外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有效,供广大群众查询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及时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及时公开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2026119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关于本站|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隐私说明| 网站年报

遵义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主办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行管理: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5203020014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电子邮箱:hhgxxzx@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电话:0851-28433259

传真:0851-28436118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黔ICP备19013276号 52030202001026号

技术支持: 博虹科技  建议使用谷歌(谷歌、火狐、IE9+)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