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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
  • 01/29
  •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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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政府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1-29 15:25:00 文号
发布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红花岗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海尔大道党政办公区区政府四楼,邮编:563000,电话:0851-284329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各项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2021年我区公开遵红府发、遵红府办发等政策文件80个。二是及时更新领导之窗、机构设置等栏目,将区政府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职务、具体分工、工作简历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完善。三是根据工作实际,重新优化整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并将各单位上传信息进一步规范:推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第一时间知晓;2021年发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7条、生态环境信息54条等重要信息。四是拓宽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截至20211231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总量:260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6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43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008条,专题专栏:维护数量27个,新开设数量8个,解读信息发布总数:53条,政务微信353条,政务微博4113条。具体如下: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区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2件,商业企业申请2件,现办结率100%。申请量居前的事项为征地拆迁等相关信息,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用于征收工作合法性知悉、个人补偿费用计算等,部分用于学术研究。2021年,发生行政复议1件,为结果纠正;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1件,尚未审结。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2020年我区印发的《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文件要求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务舆情回应关切和政务会议开放等相关工作。

()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整合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合理分类存放相关信息,便于公众获取。二是对全区各部门开设的新媒体帐号进行统一管理,清理“僵尸号”。三是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今年共录入并发布文件2个。四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公报栏目,2021年发布《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报》3期,利用政府公报扩大政府信息知晓率。五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置了查阅区,并配备打印机等,提供免费打印复印服务。

()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股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本地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主动对接、正式通报等方式,加强日常指导、调度和监督检查。三是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组织召开了2次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会,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结合《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考核内容之一,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6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18

行政强制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69.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2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理解不深,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够准确;三督查考核问责问效不高,督查检查质量不好。

改进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针对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以群众需求为向导,把公开理念和要求进一步体现在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主动性和创新性。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方法,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该公开的全面公开。三是加大督导及抽查检查力度,持续问效,抓细抓实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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