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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
  • 02/08
  • 10: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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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区政府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08 10:36:38 文号
发布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红花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zyhhg.gov.cn/zwgk/xxgkgz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党政办公区区政府四楼,邮编:563000,电话:0851-2843325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制定印发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统筹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通过问答、图解、音频等便于公众理解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发布,2022年发布农机购置补贴32条、食品药品监管41条、稳岗就业125条等,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32件,其他企业申请1件,现办结率100%。申请量居前的事项为征地拆迁、项目批复等相关信息。2022年度发生行政复议4件,1件为结果纠正,3件申请人申请撤销,为其他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政府规章库、规范性文件库,集中统一公开我区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2022年度公布规范性文件6个。二是各部门及时主动公开我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规划,2022年度公布相关规划7个。三是将文件公开属性随公文同审同批,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定性疏漏、随意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运行良好,进一步合理分类存放相关信息,便于公众获取。二是做好政策传播,2022年度编发政府公报4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9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23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对基层政务公开、各部门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等重点工作进行抽查通报,有力倒逼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结合《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0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84

行政强制

4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24.6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1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1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1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3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后,工作衔接不够,导致未有效开展“应公开尽公开”等相关工作。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公开信息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尽最大努力满足广大公众网上办事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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