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2-11-29 17:35:51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政策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社保直达资金快速落实到位,切实惠及民生,区财政局“三措施”加强对社保直达资金监管,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社保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坚决落实资金直达机制,及时将资金直达受益主体和服务对象,确保直达资金供应精准、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好直达资金的保障作用。截至11月底,我区获得上级部门社保直达资金25,261万元,已累计支出20,539万元,支付率达81%。
二是加强资金日常监管,保障资金高效运行。紧盯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强化监管责任,守护资金安全生命线,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力争实现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快、准、严”预期目标。针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采取预警提示、定期通报等有力措施,督促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直达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实现阳光化运行。严格按照“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三方面积极推进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长期任务,认真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积累与实践做法分享工作,为持续推进直达资金信息公开长效落实做好充分准备。
遵义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主办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行管理: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5203020014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电子邮箱:hhgxxzx@163.com 邮政编码:563000 电话:0851-28433259
传真:0851-28436118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黔ICP备19013276号
52030202001026号
技术支持: 博虹科技 建议使用谷歌(谷歌、火狐、IE9+)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