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15:13:19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好的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效益,红花岗区“三举措”助推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地落实。
一是严格项目筛选,把好项目入口关。通过加强指导,严把项目报审关,做好项目入库,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于群众迫切需要、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项目上,切实提升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产业发展水平。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财政、统战部、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横向联动,共同出台《红花岗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要求。
三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监督管理。在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实施过程、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环节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事前有谋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程序合规、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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