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14:56:07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为改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并更好地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效益,红花岗区财政局在资金下达、拨付、监管三个方面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规范拨付少数民族发展直达资金。
一、资金接收与下达
红花岗区财政局及时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及时做好项目入库、指标下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直达机制,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准确地到达需要支持的少数民族地区。
二、资金拨付
(一)强化部门协同:红花岗区财政、统战部、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横向联动,共同出台相关文件,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要求。
(二)明确拨付流程:红花岗区财政局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检、县级验收、县级报账”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拨付流程规范、透明。
三、资金监管
(一)建立直达资金台账:依托监控系统,红花岗区财政局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确保每一笔资金有标识、可追溯,实现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等各环节痕迹管理。
(二)加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在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实施过程、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环节,红花岗区财政局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事前有谋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程序合规、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同时,红花岗区财政局还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
通过上述举措,红花岗区财政局确保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的规范拨付和有效使用,为改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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