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脱贫攻坚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18:35:45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乡振〔2021〕16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经公示无异议,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12月28日批复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纳入2025—2027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现将批复情况公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时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2日;
公告单位: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28223633,12345。
附件1:关于对红花岗区2025-2027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的批复.docx
附件2:红花岗区2025-2027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表.xlsx
2025年1月3日
初审:付曲生
复审:王登富
终审:罗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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