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大数据发展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14:30:26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今年以来,红花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多措并举规范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动数据资源规范管理与高效运用。
一、强化专员能力建设,提升源头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聚焦数据资源标准化与规范化,编制并动态更新《数据资源上架流程》,明确数据治理、命名要求和共享交换平台操作规范等内容,从源头防范问题反弹,推动数据上架流程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聚焦业务能力提升,依托市区两级培训,深入解读《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和《数据资源上架流程》,提升各单位共享权责认识、数据管理能力和系统操作水平。三是开展常态化指导。聚焦日常工作机制,依据《数据资源上架流程》,对各部门上架的数据展开对照检查与业务指导,并及时解答各部门提出的问题,推动形成“整改—培训—规范—提升”的管理闭环,数据专员业务能力与源头防控能力整体增强。
二、聚焦问题闭环整改,夯实数据治理基础
一是整改规范数据目录。围绕数据目录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区大数据局会同供数部门逐一确认问题、明确整改标准和实操方法。二是对标强化目录治理。围绕数据目录标准化治理,对目录名称含日期、关键信息项缺失和数据更新周期不明确三类共性问题,开展二次整治,将全面排查出现的问题逐一交办、指导修改。三是开展全面系统排查。围绕政务数据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对平台内红花岗区的所有数据资源进行自查自纠,推动数据质量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前期涉及数据目录的问题已全面排查整改。
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拓展数据共享范围
一是明确共享权限流程。按照“无法规依据的无条件共享、有法规依据的完善审批程序后有条件共享”的原则,会同供数部门确定上架数据共享权限与共享审批流程,让每一次共享有迹可循、有律可依。二是强化数据维护更新。按照数据共享中“谁提供、谁负责”的质量管理权责,针对即将上架的数据,逐一确定更新频率,督促供数部门按时更新数据,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系统梳理分类上架。围绕民生服务、营商便利、监管协同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全区开放数据案例清单,推动高频、高价值数据优先上架,持续拓展共享数据覆盖范围。现已累计梳理并上架涵盖医疗、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68条。
下一步,区大数据局将继续巩固整治成果,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推动政务数据从“可享”向“好用”转变,赋能数字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审:梁梅
二审:何亚彪
三审:李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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