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林业绿化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11:30:57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林业系统森林防灭火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义市红花岗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红花岗区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森林早期火情,是指早期发现、规模较小、尚未失去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根据判断不需要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火警火情。
四、工作原则
(一)属地为主,统一领导。区林业局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镇(街)制订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二)以人为本,科学应对。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预防为主,积极扑救。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意识,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并监督检查。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完善火情信息报告制度,协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成立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导和协助有关镇(街)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机构组成如下:
总 指 挥: 高 杰 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总指挥: 陈柳霖 四级主任科员
副 总 指 挥: 王 品 党委委员、副局长
万昱成 党委委员、区林服中心主任
杜 鹏 副局长
成 员: 李青言 办公室主任
徐 洪 资源办主任
肖立诚 产业办主任、金鼎山国有林场场长
蔡 淑 森防股负责人
周 鲲 遵义动物园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有关镇、街林业部门负责人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森防股,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主任由蔡淑同志担任。为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3个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品 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副局长
成 员:李青言、周明燕、张欣、令狐兰兴、杨青、丁瑶、李娟、汪环宇等。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火灾事件有关信息资料;传达上级领导和指挥中心下达的应急救援工作指令、指示、批示精神;调度、督促各工作组按指挥中心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衔接联系区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指导和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2.火灾扑救组
组 长:陈柳霖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局机关森林消防应急分队、金鼎山国有林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遵义动物园应急救援分队。
工作职责:相关领导带队到达现场后立即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长负责制,并按照“先预判、后扑救”的方针,综合判断火情态势,火场地形、气象、植被、道路、水源等情况,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指挥、科学扑救,做好火情早期处置;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综合协调组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现场火情扑灭后,做好火场清理及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万昱成 党委委员、区林服中心主任
成 员:田戈、黄天喜、范玲、蔡仲秋、雷婷、樊华、周萍、夏颖等。
负责保障森林防灭火车辆、扑救工具和器材的供应调配等。
六、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分工
为督促、指导、协调各镇(街)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局领导班子及各股(室)分片包保负责制,具体包保责任分工如下:
第一组:包保领导:高杰 党委书记、局长
包保股(室):办公室
包保区域:金鼎山镇
第二组:包保领导:王品 党委委员、副局长
包保股(室):资源办
包保区域:深溪镇、中山办、舟水办
第三组:包保领导:万昱成 党委委员、区林服中心主任
包保股(室):林业服务中心
包保区域:长征办、中华办、延安办、北京办
第四组:包保领导:杜鹏 副局长
包保股(室):产业办
包保区域:南关办、忠庄办、迎红办、万里办、金鼎山国有林场
第五组:包保领导:陈柳霖 四级主任科员
包保股(室):森防股
包保区域:巷口镇、海龙镇、老城办、遵义动物园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包保领导及相应股(室)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镇(街)林业部门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协助责任区域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消除火灾隐患。
七、处置程序
(一)森林火险预警
根据我区防火期森林植被和气候特点以及火灾发生规律,气象部门连续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时,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调度,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
(二)森林火情报告
出现火情,应逐级上报。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凡本辖区内出现的火情,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火情具体情况,按信息报送程序进行处置和上报。
本预案进行时,森林火情发生地应每间隔20分钟向区林业局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火情报告》,同时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三)森林火情处置
发生火情时,根据属地管理责任制要求,火情所在镇(街)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扑救,并同步报告区林业局;金鼎山国有林场、遵义动物园管辖区域内发生火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员开展扑救,并同步报告区林业局。区林业局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红花岗区森林消防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增援扑救,在现场指挥长的带领下会同各级各部门应急队伍、护林员等群众性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并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当现场火情扑灭后,须安排人员清理余火看守火场,火场看守时间依据火场植被和火场情况确定,达到“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的标准,确保不会死灰复燃,并经现场指挥长检查验收同意后,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四)森林火灾处置
当火情有进一步发展趋势,区林业局和镇(街)现有力量无法有效处置时,应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启动区级应急预案,请求增派救援力量。启动区级应急处置预案后,林业部门的火情早期处置工作自动终止,转换到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火灾扑救。
(五)森林火情调查、评估、总结及案件处理
扑火工作结束后,区林业局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火情发生地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找出预防、扑救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事发地联合森林公安机关及时开展火情案件查处工作,必要时请区森防办进行督办。
八、应急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区林业局森防股负责修订。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指挥中心同意并作出最后决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
附件:遵义市红花岗区林业局森林消防应急处置队伍名单
遵义市红花岗区林业局森林消防应急处置队伍名单(1)(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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