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农业农村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18:18:35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忠庄、南关、长征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油菜种植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2号)文件,省级下达我区油菜种植补助资金30万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落实
1.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市级拟下达我区油菜种植任务1.6万亩,为全面完成任务,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把任务落实到村居、到组到户,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具体。
2.突出党政示范引领。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办油菜生产示范点不低于500亩,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领办油菜生产示范点不低于300亩,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在示范点内全面推广油菜高产品种和高产技术。
3.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今年秋冬种工作,区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镇(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技术小组。负责指导全区油菜生产、督促检查、培训及办示范点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油菜种植面积≥1.5万亩,油菜平均单产较上年提高2%左右,项目阶段完成率100%,项目成本控制率100%,农民种植油菜积极性有所提高,受益农户满意度≥85%。
三、重点工作
(一)项目区面积的统计。各镇(街)对辖区内拟种植油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种植面积进行统计,汇总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补助对象。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及流转土地种植油菜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区、镇级集中种植油菜的示范点开展油菜病虫害绿色防控。
(三)实施内容
1.培育壮苗:育苗采取“三精三一”方式,育苗时间在9月20日前完成,移栽时间在10月20日前完成。
2.规范化移栽:油菜亩栽4500-5500株,确保亩栽苗基数。
3.科学肥水管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有机、无机肥配合施用。根据土壤肥力水平,底肥施用复合肥30-50公斤加硼肥1-1.5公斤;生长期根据苗情长势看苗追肥,大田移栽或直播出苗10天左右亩施提苗肥5-10公斤尿素,确保肥料供应充足。
4.病虫防治:油菜病虫害防治采取绿色防控、统防统治。
(四)资金使用方式、资金预算表
询价方式采购油菜种子、及油菜后期绿色防控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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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种 |
规格 |
数 量 |
单 价 |
金 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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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种子 |
100ɡ/包 |
18870包 |
10元/包 |
188670 |
预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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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防控社会化服务 |
采购飞防油菜病虫害 |
3711亩 |
30.00元/亩 |
111330 |
主要防控区、镇级相对集中的油菜种植示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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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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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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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助方式
项目通过采购油菜种子、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来补助油菜种植户及防控相对集中种植的区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油生产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示范点加强指导,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规范开展油菜种植补贴资金物化补助发放工作。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镇(街)要认真核实油菜种植面积、建立健全种植台账,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我局将根据各镇(街)油菜种植上报情况,统一采购物资进行补助。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加大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助对象为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及流转土地种植油菜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引导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镇(街)要加强补助政策落实,做好补助资金物化补助发放台账的监督管理、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的操作规范。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助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补助资金物化补助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物化补助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要切实提高补贴物资的使用效益,及时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上交,确保2025年8月将补贴物化补助物资发放完毕。
(联系人: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杨杰,电话:0851-28238526)
初 审:徐 金
复 审:鄢永灿
终 审:罗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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