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农业农村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1-21 16:57:25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扩种油菜支出)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166号)文件,省级下达我区扩种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5万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落实
1.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厅下达项目绩效目标任务为油菜1.5万亩,为全面完成任务,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把任务落实到村居、到组到户,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具体。
2.突出党政示范引领。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办油菜生产示范点不低于500亩,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领办油菜生产示范点不低于300亩,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在示范点内全面推广油菜高产品种和高产技术。
3.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今年秋冬种工作,区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镇(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技术小组。负责指导全区油菜生产、督促检查、培训及办示范点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油菜种植面积≥1.5万亩,油菜优良品质覆盖率比去年有所提高,项目成本控制率100%,项目阶段完成率100%,农民种植油菜积极性有所提高,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受益农户满意度≥85%。
三、重点工作
(一)项目区面积的统计。各镇(街)对辖区内拟种植油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种植面积进行统计,汇总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补助对象。根据我局对近年来全区油菜根肿病发生情况、程度调查,2024、2025年连续2年油菜根肿病在部分村严重发生,每年由于受根肿病的影响,绝收面积达100余亩,严重发生面积近1000余亩。目前预防根肿病最好的方法就是土壤消毒处理,故我区拟对油菜根肿病发生重的海龙镇、金鼎山镇的部分村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及流转土地种植油菜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放生石灰进行物化补助,用于种植消毒,预防减轻根肿病等病害,提高群众种植油菜的积极性。
(三)实施内容
在培育壮苗、规范化移栽及科学肥水管理的基础上,于土壤翻耕时将125-150公斤/亩的生石灰均匀撒播在土壤中,再翻耕后进行移栽油菜,可从根本上减少油菜根肿病的发生。
(四)资金使用方式、资金预算表
询价方式采购生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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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 |
数 量 |
单 价 |
金 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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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石灰 |
294.12吨 |
850元/吨 |
250000.00 |
预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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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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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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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助方式
物化补助。项目通过采购生石灰,按照村级统计、公示后的面积来发放,预计每亩发放125-150公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油生产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示范点加强指导,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规范开展扩种油菜资金物化补助发放工作。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镇(街)要认真核实油菜种植面积、建立健全种植台账,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我局将根据各镇(街)油菜种植上报情况,统一采购物资进行补助。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加大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助对象为实际种植油菜的农户及流转土地种植油菜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且种植区域在油菜根肿病发生重的村、组。要引导村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镇(街)要加强补助政策落实,做好补助资金物化补助发放台账的监督管理、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的操作规范。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助物资的审核和监管。完善项目补贴对象的公告公示制度,补助物化补助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物化补助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要切实提高补贴物资的使用效益,及时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上交,确保2026年9月30日前将补助物资发放完毕。
(联系人: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杨杰,电话:0851-28238526)
2026年1月21日
初 审:徐 金
复 审:鄢永灿
终 审:罗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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