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水利建设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11:38:37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一、《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加强红花岗区节约用水管理,推广使用节水设施,提高雨水利用、再生水回用水平,推进集约用水和节水减排,提 高全社会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的思想意识,提升全民节水文 明素养,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节水、护水、爱水、惜水的良好风尚红花岗区作为遵义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更是遵义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主阵地,为巩固遵义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区节水办通过调研和论证,特起草了该管理暂行办法。
二、《办法》起草依据
为加强红花岗区节约用水管理,推广使用节水设施,提高雨水利用、再生水回用水平,推进集约用水和节水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遵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解释,结合实际,制定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
三、《办法》形成过程
为加强红花岗区节约用水管理,推广使用节水设施,提高雨水利用、再生水回用水平,推进集约用水和节水减排,提 高全社会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的思想意识,区节水办在制定《暂行办法》中,为确保起草质量,组织力量对我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我区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特点,广泛吸收借鉴兄弟省份和县区先进经验,在进行了大量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面向各单位征求意见,最终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草拟制定了《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充分考虑我区建设项目工作实际情况,力求做到导向明确,措施可行、程序清楚,最大程度上保证《办法》 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法9条。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二是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三是明确了审核程序。四是明确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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