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医疗保障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16:00:00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遵义市红花岗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遵义市杨梅药品零售店等11家医药机构申请为遵义市红花岗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药机构的批复
相关医药机构: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6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5号)文件规定,经红花岗区医疗保障局两定机构审查委员会2023年8月11日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确定以下单位为“遵义市红花岗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一、定点零售药店10家:
1.遵义市杨梅药品零售店
2.遵义市名宸大药房
3.遵义市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百八十七分店
4.贵州回春堂大药房
5.遵义市黔康为大药房
6.遵义市黔康为大药房一分店
7.遵义市黔康为大药房二分店
8.贵州正和祥药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桃溪路店
9.贵州国滋春大药房南门关店
10.贵州怡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一分店
二、定点医疗机构1家:
1.红花岗长征文进中西医结合诊所
请以上十一家医药机构及时到我局签订医保管理服务协议,完善相关手续。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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