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医疗保障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10:00:00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红花岗区拟确定为医保定点
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5号)《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6号)要求,经红花岗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实地考核和综合评估,现对下表中拟确定为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与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如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直接向红花岗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提供真实证据。若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的,将不予受理。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1 |
红花岗长征益寿堂中西医结合诊所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街道凉水井村圣城华府10栋1-1.1-2.1-3号门面 |
2 |
红花岗中华路赵春花口腔诊所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街道苟家井社区外环路京腾丽湾B座一层4号门面 |
3 |
遵义市百姓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百九十六分店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街道遵义理想城A02地块整体地下室2-A40号 |
受理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医保服务中心)1楼;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5日;
受理举报电话:0851-28400151,0851-28400738。
初审:石于平
复审:刘 刚
终审: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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