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医疗保障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5-06-17 14:39:37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遵义市红花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下列2家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现通告如下:
红花岗区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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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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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街道爵士蓝岛社区卫生服务站 |
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街道爵士蓝岛社区松桃路爵士蓝岛1号楼33号商业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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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国滋春大药房 |
忠庄街道幸福村四新村民组工农桥头 |
遵义市红花岗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二审:余晓勇、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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