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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医保服务中心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 2025
  • 12/18
  • 16: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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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医疗保障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18 16:19:46 文号
发布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下列5家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现通告如下:

红花岗区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注销原因
1 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春天堡社区卫生服务站 环城路春天堡社区 机构注销
2 遵义市绿友药房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村镇隆新村B05栋1层5号 自愿解除
3 遵义市安合大药房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办事处和平大道还房小区22栋2-1-3号 自愿解除
4 遵义壹壹壹康悦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体育馆路吾悦华府NS-7-1-1 自愿解除
5 红花岗富康综合门诊部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迎红街道富华社区富华路14-16号 自愿解除


红花岗区医保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一审:李曼曼、王中磊

二审:余晓勇、杨勇

三审: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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