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医疗保障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1-04 10:33:48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遵义市红花岗区医保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
第四批新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构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5号)、《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66号)等规定,下列3家医药机构纳入红花岗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现通告如下:
新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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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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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花岗区迎红颜伟中医综合诊所 |
遵义市红花岗区迎红街道南舟社区南舟路1002附77.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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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梧堂中西医结合诊所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凯莱国际一期8栋1-3号商铺 |
红花岗区医保服务中心
2026年1月4日
一审:李曼曼
二审:王中磊、余晓勇
三审: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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