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自然资源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15:01:19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调整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6〕267号)要求,我区将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我局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遵义市红花岗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8月3日10:00。
三、听证会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本次听证代表由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代表组成。
(二)听证参加人员的生产方式
1.各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或农民代表1人,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由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推荐。
3.相关单位代表: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与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局各推荐1人。
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代表:老城街道办、中华路街道办、中山路街道办、北京路街道办、长征街道办、忠庄街道办、延安路街道办、万里路街道办、迎红街道办、南关街道办、舟水桥街道办、海龙镇、巷口镇、金鼎山镇、深溪镇、新蒲街道办、礼仪街道办、新中街道办、三渡镇、虾子镇、新舟镇、喇叭镇、永乐镇各推荐1人。
五、报名方式
各单位或社会人士于2026年7月30日17:00以前将个人有效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以电子表格方式发至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睢博莨,联系电话:28446611;联系人:龚娣娣,联系电话:28914191)。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5.会议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一审:肖 蒙
二审:李相万
三审:黄礼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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