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自然资源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7-09 15:08:59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红花岗区药业园区南溪大道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分割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红花岗区药业园区南溪大道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分割方案》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本项土地分割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1-28426985
附件:红花岗区药业园区南溪大道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分割方案
附件:红花岗区药业园区南溪大道南侧地块土地分割方案(3).docx
一审:肖 蒙
二审:李相万
三审:黄礼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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