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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5203002018B00815-1)

  • 2026
  • 08/17
  • 14: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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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自然资源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8-17 14:51:20 文号
发布机构

遵义名城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通过出让方式竞得遵义市南部新区南宫山片区的土地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520300-2018-CR-0025,合同电子监管号:5203002018B00815-1,出让宗地面积为52952平方米,土地为净地出让,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经核查,目前该宗地中止建设。

上述宗地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停工至今,我局于2026年8月6日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遵红区自然资通闲字﹝2026﹞09号)。根据调查结果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该宗地建设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

特此告知。

2026年8月17日

(联系人:陈乐 ;联系方式:18584458147)


一审:刘  雨

二审:杨永雪

三审:黄礼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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