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理论武装不够坚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和网信办主任会议精神,省、市两会精神,并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了专题学习。二是拟定学习计划表,按时开展学习。2026年以来已组织全局学习23次。三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列为必学内容。2026年以来“第一议题”已累计学习29次。
问题二:意识形态工作抓细抓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股室负责人初审首责、分管领导复审把关、主要领导终审签发,确保表述正确、内容规范。同时,进一步规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压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二是进一步明确局党委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廉报告必报内容。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修订完善《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网络安全排查工作7次。四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保密制度,开展保密警示教育,加强涉密岗位人员培训和资格审查,完善审查台账和资料档案,提升全员保密合规意识;开展保密专项排查,严禁非涉密设备存储、处理工作秘密。
问题三:对经贸系统企业改制工作统筹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遵义丝织厂、服装鞋帽公司、轻工供销公司、林源化工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已督促遵义丝织厂、服装鞋帽公司、轻工供销公司、林源化工公司等企业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已分别对服装鞋帽公司、林源化工公司等开展审计工作。三是已对服装鞋帽公司、轻工供销公司、林源化工公司等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规范企业资金使用。
问题四:预算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遵义市红花岗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完善局内部监督审核制度及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无公函不接待。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今年以来严格由财务股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资金支付原因、佐证材料、支付渠道等层层审核把关签批后据实支付。三是全面对近2年以来本单位各类财务账册进行再次核查,通过核查暂未发现违规接待、违规列支等问题。四是提高节流财政资金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压减相应预算资金,减少不必要支出。
问题五: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深入学习《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设置了工会独立银行账户。二是已完成2022-2024年、2026年工会会员会费核算及缴纳。
问题六: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月报制,明确办公室主任首责、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签发。截至2026年7月28日已累计报送局党委会“三重一大”报告事项单29张。二是指导服装鞋帽公司完善财务制度及审核报销支付流程;组织该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督促企业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加强整改。三是加强改制中心经费使用审核,规范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餐报销,严格执行工作餐费据实报销制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负面典型案例,加强中心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思想。
问题七:党建业务培训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拟定《区工科局党委2026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持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素养。二是已按要求选派7名党员干部参加党务培训。
问题八:“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6年机关党支部已开展支委会6期,党员大会4次,党课2期,主题党日6期。二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等环节,与会党员均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九:支部选举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选派党务干部参加机关党务(党员)示范培训班,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三请示三批复”,对换届党组织进行审核和批复,规范选举程序。
问题十: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会、机关党委会、机关支部支委会等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局党委会、机关党委会、机关支部支委会等会议记录工作。
问题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局国有房产清查工作,逐项核实房产产权、位置、使用状态,建立房产管理台账。二是制定《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国有房产清退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28434438;邮政信箱: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563000。
初审:冉欢欢
复审:辛富彬、王涓如、丁治红
终审:高天雨

52030202001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