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花岗区“红十字爱心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经区红十字会办公会研究,现将忠庄办及金鼎山镇上报的2名拟救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新闻媒体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红花岗区红十字会反映。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
区红十字会联系地址:红花岗区老城官井路十一中旁老城管局三楼业务科
区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851—2843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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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助对象姓名 |
户口所在地 |
受助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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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一均 |
忠庄街道勤乐村 |
低保户。患直肠腺癌,在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巨额医药费,导致家庭陷入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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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苟开凤 |
金鼎山镇莲池村 |
低保户、防贫监测户。患髓系急性白血病,在西南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巨额医药费,导致家庭陷入困境。 |
2026年9月7日
初审:杨德芝
复审:何初勇
终审:卢雪

52030202001026号